民法基本原理研究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 朱晓喆等著
《民法基本原理研究——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一书凝聚了作者们两位作者多年来对民法基础理论的思考与探索。发源于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法的民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在这门学问面前作者们永远只能抱着不断学习的态度,本书的创作也只敢说是作者们学习和研究民法的一点心得和体会。
本书的理论定位有两个方向,其一是在形而上的思想层面探究大陆法系民法内在的思想逻辑,对近代大陆法系民法的立法技术、基本原则、民法本位以及债权物权的基础概念和体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在形而下的制度层面,立足于大陆法系民法传统,对民法的基本问题如“人”、“物”、“债权与物权”、“侵权责任”等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来说,本书突出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书的学术特色之一是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基本原理展开了历史与哲学的追问。从宏观的线索上来说,本书始终贯穿着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方法论,这既体现在对传统民法直接的论述上(例如民法典的理性化、民法本位的变迁、传统民法上“人”与“物”的观念的历史、债权效力扩张的现代发展趋势,等等),也体现在运用传统民法解释和发展我国的民法制度上。因此本文的副标题定为“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的研究”就是基于这种考虑。作者们认为,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与该时代的法律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有时候制度就是思想的体现,因此通过对这些民法基本问题的探讨,在对大陆法系的民法思想有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理解大陆法系的民法典以及各种民法制度就游刃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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