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上册
本卷依据《明史》、《明实录》、《明会典》、《大明一统志》、《寰宇通志》等史书及大量的地方志、文集、笔记等资料,对明代地方行政区划的主要构成即作为正式政区的布政司系统,以及作为非正式政区的都司卫所、总督巡抚的设置和辖区变迁进行了详尽的考证,尤其是首次全面复原了明代特殊的“军管型政区”——都司卫所的设置全貌。
全卷共分三编,在考证政区设置过程的基础上,对其变化趋势及特点作出归纳总结。
第一编对明代正式的高层政区一一布政使司,即通常所谓的“两京十三省”及其所属的府州县进行考证,揭示其设置过程及各级政区的沿革,指出从元代行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代布政使司奠定了清代乃至近现代中国高层政区的边界基础。
第二编考证由五军都督府统领的都司、行都司及其所属卫所的设置和沿革,指出明代的都司卫所除“总方面之兵”外,也兼有行政区划的意义,尤其是实土、准实土都司卫所是极具特色的非正式政区,成为明代有效避免地方割据的主要因素。
第三编考证明代宣德以后为加强对地方尤其是部分省份边界地带的控制而设置的总督巡抚制,揭示其置废析并的变迁过程,论述明代后期总督巡抚由临时设置变为长期设置并有固定的管辖区域,既治军又理民,虽然终明一代未成为正式政区,但实际起着行政区划的作用。